如何認定馳名商標訴訟案例
發布時間:2022/4/25 16:35:27瀏覽次數:2423
什么是馳名商標?中國老字號、中國名牌、著名商標、馳名商標有什么區別?市場上的商標五花八門、種類繁多。我們主要是通過廣告宣傳選擇商品,投入巨大資金進行廣告宣傳的企業可以證明其實力;此外,企業能投入如此巨大的資金進行宣傳,就應該會保證商品的質量。但對于一些不是非常大眾化的行業,廣告難得一見,我們又如何區分不同商標的商品質量呢?中國名牌、著名商標、馳名商標等對商標的知名度、商譽的認定就成為我們作出選擇的決定性因素。但它們之間有什么區別呢。哪種認定更權威呢?
北京國美電器與溫州國美機械糾紛
原告北京國美電器訴溫州國美機械稱:原告是全國最大的家電零售連鎖企業之一,多年來,原告公司以其優良的產品品質及良好的服務受到了廣大消費者的普遍歡迎,并通過大量宣傳,“國美電器”商標和“GUOMEI及圖”商標已成為中國廣大消費者家喻戶曉的馳名商標。被告未經原告許可,擅自將與“國美電器”馳名商標近似的文字“國美”作為企業名稱中的字號.使相關公眾對被告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的來源及被告與原告之間具有關聯關系產生混淆誤認。削弱了原告馳名商標的識別性、顯著性和良好商譽,導致馳名商標淡化。被告的行為侵犯了原告相關馳名商標專用權并構成不正當競爭。
法院審理后認為,“國美電器”商標自1997年注冊以來,作為服務商標持續使用已達8年;北京國美公司及其分部的年銷售額巨大并不斷上升。始終位于同行業前列。根據中國連鎖經營協會出具的證明,北京國美公司2000年的銷售額為30.2億元。在中國連鎖企業百強評比中列第8位;2001的銷售額為61.5億元,在中國連鎖企業百強評比中列第6位;2002年的售額108.96億元。在中國連鎖企業百強評比中列第4位。根據商務部商改革發展司的調查,北京國美公司2003年上半年銷售額為85.2億元.店120個,在全國前30家連鎖企業銷售中居第三位。2004年上半年銷售額148.32億元。店鋪162個,在全國前30家連鎖企業銷售中居第二位。上事實足以證明在相關公眾中有較高的知名度:根據法院查明的事實,北京國美公司及其分布在內地和香港的分部在電視、電臺、報紙等媒體上投入2.04億余元用于廣告宣傳。上述事實足以證明北京國美公司對“國美電器”商標的宣傳投入大、范圍廣;根據湖北省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2004年9月27日作出的(2004)武知初字第32號民事判決及生效證明,該生效判決認定北京國美公司的“國美電器”商標屬于馳名商標,因此,“國美電器”商標在我國近期客觀存在著作為馳名商標保護的良好記錄。
法院認為.北京國美公司的“國美電器”商標以及作為“國美”拼音字母注冊的“GUOMEI”商標應當屬于馳名商標。慍州國美機械將與北京國美公司的“國美電器”馳名商標相近似的文字“國美”作為自己的企業字號并在公司宣傳冊及其生產的機械產品上突出使用,侵犯了北京國美公司的“國美電器”馳名商標專用權并構成不正當競爭,溫州國美機械應當立即停止使用“國美”字號以及帶有“國美”及“GUOMEI”字樣的標識、宣傳冊并賠償北京國美公司經濟損失。
南通律師的觀點
先說說法律上關于馳名商標、中華老字號、中國名牌、著名商標的含義及認定條件。
馳名商標:標注為“中國馳名商標”,是指在中國為相關公眾廣為知曉并享有較高聲譽的商標,是國家、商標評審委員會和人民法院,根據企業的申請,官方認定的一種商標類型。對馳名商標的保護不僅僅局限于相同或者類似商品或服務.就不相同或者不相類似的商品申請注冊或者使用時,都將不予注冊并禁止使用.因此馳名商標被賦予了比較廣泛的排他性權利。而且“馳名商標”持有企業的公司名以及網址域名都會受到不同于普通商標的格外法律保護。
作為證明商標馳名的證據材料有:(一)證明相關公眾對該商標知曉程度的有關材料;(二)證明該商標使用持續時間的有關材料,包括該商標使用、注冊的歷史和范圍的有關材料;(三)證明該商標的任何宣傳工作的持續時間、程度和地理范圍的有關材料,包括廣告宣傳和促銷活動的方式、地域范圍、宣傳媒體的種類以及廣告投放量等的有關材料;(四)證明該商標作為馳名商標受保護記錄的有關材料,包括該商標曾在中國或者其他國家和地區作為馳名商標受保護的有關材料;(五)證明該商標馳名的其他證據材料,包括使用該商標的主要商品近三年的產量、銷售量、銷售收入、利稅、銷售區域等有關材料。
中華老字號:標識是指歷史悠久,擁有世代傳承的產品、技藝或服務,具有鮮明的中華民族傳統文化背景和深厚的文化底蘊,取得社會廣泛認同,形成良好信譽的品牌。老字號是數百年商業和手工業競爭中留下的極品,經歷了艱苦奮斗的發家史而最終統領一行。其品牌也是人們公認的質量好的同義語。
符合以下條件的才有可能被認定為“中華老字號”:(一)擁有商標所有權或使用權;(二)品牌創立于1956年以前;(三)傳承獨特的產品、技藝或服務;(四)有傳承中華民族優秀傳統的企業文化;(五)具有中華民族特色和鮮明的地域文化特征,具有歷史價值和文化價值;(六)具有良好信譽,得到廣泛的社會認同和贊譽;(七)國內資本及港澳臺地區資本相對控股,經營狀況良好,且具有較強的可持續發展能力。“同仁堂”“全聚德”“老鳳祥”等都屬于中華老字號。
申請名牌標識,是指實物質量刪國際同類產品先進水平、在國內同類產品中處于領先地位、市場占有率和知名度居行業前列、用戶滿意程度高、具有較強市場競爭力的產品。
申請中國名牌產品稱號,應具備下列條件:(一)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產業政策的規定;(二)實物質量在同類產品中處于國內領先地位,并達到國際先進水平;市場占有率、出口創匯率、品牌知名度居國內同類產品前列;(三)年銷售額、實現利稅、工業成本費用利潤率、總資產貢獻率居本行業前列;(四)企業具有先進可靠的生產技術條件和技術裝備,技術創新、產品開發能力居行業前列;(五)產品按照采用國際標準或國外先進標準的我國標準組織生產;(六)企業具有完善的計量檢測體系和計量保證能力;(七)企業質量管理體系健全并有效運行,未出現重大質量責任事故;(八)企業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務體系,顧客滿意程度高。
著名商標:是指具有較高市場聲譽和商業價值,為相關公眾所熟知。依法被認定的注冊商標。著名商標的認定機構是省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
認定標準主要從以下幾個方面去衡量和界定:(一)該商標注冊和實際使用都必須滿三年以上(含三年);(二)該商標具有較高知名度,深受消費者(用戶)喜愛;(三)使用該商標的商品銷售量大、銷售區域廣、市場占有率較高;(四)使用該商標的商品或服務質量優良,消費者(用戶)對其投訴率低,售后服務好;(五)使用該商標的商品或服務近三年來的主要經濟指標(年銷量、銷售額或營業收入、凈利潤、稅收)在全省同行業中名列前茅;(六)該商標的廣告宣傳面廣、覆蓋地域大;(七)該商標所有人有較強的商標意識,有完善的商標管理機構和管理制度,重視商標的使用、管理和保護工作;(八)近三年商標所有人在實際使用該商標時未發生侵犯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行為;(九)該商標所核定使用的商品為出VI商品的,該商標應當在相關國家(地區)注冊,并有較廣泛的銷售區域。
訴訟中運用法律依據:
馳名商標與著名商標有許多相同之處,也存在顯著區別。主要體現在以下幾方面:(一)認定機構不同:馳名商標由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或人民法院按司法程序認定,著名商標由省工商部門認定;(--)認定標準不同:馳名商標必須是為全國相關公眾所知悉,著名商標則至少要為本省相關公眾所知悉;(三)對商標是否注冊的要求不同:馳名商標可能是注冊商標.也可能是非注冊商標,而著名商標必須是注冊商標。同時,兩者之聞也是可以相互轉化的.因為每一個商標的聲譽和知名度是隨著時間的推移或商標使用人使用情況的變化而不斷變化的,著名商標可以逐步演化成馳名商標。而馳名商標也有可能淡化成著名商標甚至是普通商標。
另外。還有一種叫“知名商標”,一般是指在本地(市)范圍內商標所有人擁有的,在市場上享有較高聲譽并為相關公眾所熟知的注冊商標。地(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負責本地(市)知名商標的認定和管理工作。
馳名商標、中華老字號、中國名牌、著名商標的認定機關和認定條件各不相同。在法律上有明確規定的只有馳名商標,其他都是部門或者地方行政機關的規定。現行的分類是:市一級工商局認定知名商標;省一級工商局認定著名商標;在發生糾紛時,國家商標局、商標評審委員會、部分中級人民法院可以認定馳名商標。只有馳名商標才能取得跨類保護。所以,馳名商標的保護力度是最大的。
相關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
第十三條為摳關公眾所熟知的商標,持有人認為其權利受到侵害時,可以,依照。本法規定請求馳名商標保護。
就相同或者類似商品申請注姍的商標是復制、摹仿或者翻譯他人耒在中國注冊的馳名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不予注冊并禁止使用。
就不相同或者不相類似商品申請注冊的商標是復制、摹仿或者翻譯他人已經在中國注冊的馳名商標,誤導公眾,致使該馳名商標注冊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損害的,不予注冊并禁止使用。
第十四條 馳名商標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作為處理涉及商標案件需要認定的事實進行認定。認定馳名商標應當考慮下列因素:
(一)相關公眾對該商標的知曉程度;
(二)該商標使用的持續時間;
(三)該商標的任何宣傳工作的持續時間、程度和地理范圍;
(四)該商標作為馳名商標受保護的記錄;
(五)該商標馳名的其他因素。
在商標注冊竄蜜、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查處商標違法案件過程中,當事人依照本法第十三條規定主張權利的,商標局根據審查、處理案件的需要。可以對商標馳名情況作出認定。
在商標爭議處理過程中,當事人依照本法第十三條規定主張權利的,商標評審委員會根據處理案件的需要,可以對商標馳名情況作出認定。
在商標民事、行政案件審理過程中,當事人依照本法第十三條規定主張權利的,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人民法院根據審理案件的需要。可以對商標馳名情況作出認定。
生產、經營者不得將“馳名商標”字樣用于商品、商品包裝或者容器上,或者用于廣告宣傳、展覽以及其他商業活動中。
北京國美電器與溫州國美機械糾紛
原告北京國美電器訴溫州國美機械稱:原告是全國最大的家電零售連鎖企業之一,多年來,原告公司以其優良的產品品質及良好的服務受到了廣大消費者的普遍歡迎,并通過大量宣傳,“國美電器”商標和“GUOMEI及圖”商標已成為中國廣大消費者家喻戶曉的馳名商標。被告未經原告許可,擅自將與“國美電器”馳名商標近似的文字“國美”作為企業名稱中的字號.使相關公眾對被告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的來源及被告與原告之間具有關聯關系產生混淆誤認。削弱了原告馳名商標的識別性、顯著性和良好商譽,導致馳名商標淡化。被告的行為侵犯了原告相關馳名商標專用權并構成不正當競爭。
法院審理后認為,“國美電器”商標自1997年注冊以來,作為服務商標持續使用已達8年;北京國美公司及其分部的年銷售額巨大并不斷上升。始終位于同行業前列。根據中國連鎖經營協會出具的證明,北京國美公司2000年的銷售額為30.2億元。在中國連鎖企業百強評比中列第8位;2001的銷售額為61.5億元,在中國連鎖企業百強評比中列第6位;2002年的售額108.96億元。在中國連鎖企業百強評比中列第4位。根據商務部商改革發展司的調查,北京國美公司2003年上半年銷售額為85.2億元.店120個,在全國前30家連鎖企業銷售中居第三位。2004年上半年銷售額148.32億元。店鋪162個,在全國前30家連鎖企業銷售中居第二位。上事實足以證明在相關公眾中有較高的知名度:根據法院查明的事實,北京國美公司及其分布在內地和香港的分部在電視、電臺、報紙等媒體上投入2.04億余元用于廣告宣傳。上述事實足以證明北京國美公司對“國美電器”商標的宣傳投入大、范圍廣;根據湖北省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2004年9月27日作出的(2004)武知初字第32號民事判決及生效證明,該生效判決認定北京國美公司的“國美電器”商標屬于馳名商標,因此,“國美電器”商標在我國近期客觀存在著作為馳名商標保護的良好記錄。
法院認為.北京國美公司的“國美電器”商標以及作為“國美”拼音字母注冊的“GUOMEI”商標應當屬于馳名商標。慍州國美機械將與北京國美公司的“國美電器”馳名商標相近似的文字“國美”作為自己的企業字號并在公司宣傳冊及其生產的機械產品上突出使用,侵犯了北京國美公司的“國美電器”馳名商標專用權并構成不正當競爭,溫州國美機械應當立即停止使用“國美”字號以及帶有“國美”及“GUOMEI”字樣的標識、宣傳冊并賠償北京國美公司經濟損失。
南通律師的觀點
先說說法律上關于馳名商標、中華老字號、中國名牌、著名商標的含義及認定條件。
馳名商標:標注為“中國馳名商標”,是指在中國為相關公眾廣為知曉并享有較高聲譽的商標,是國家、商標評審委員會和人民法院,根據企業的申請,官方認定的一種商標類型。對馳名商標的保護不僅僅局限于相同或者類似商品或服務.就不相同或者不相類似的商品申請注冊或者使用時,都將不予注冊并禁止使用.因此馳名商標被賦予了比較廣泛的排他性權利。而且“馳名商標”持有企業的公司名以及網址域名都會受到不同于普通商標的格外法律保護。
作為證明商標馳名的證據材料有:(一)證明相關公眾對該商標知曉程度的有關材料;(二)證明該商標使用持續時間的有關材料,包括該商標使用、注冊的歷史和范圍的有關材料;(三)證明該商標的任何宣傳工作的持續時間、程度和地理范圍的有關材料,包括廣告宣傳和促銷活動的方式、地域范圍、宣傳媒體的種類以及廣告投放量等的有關材料;(四)證明該商標作為馳名商標受保護記錄的有關材料,包括該商標曾在中國或者其他國家和地區作為馳名商標受保護的有關材料;(五)證明該商標馳名的其他證據材料,包括使用該商標的主要商品近三年的產量、銷售量、銷售收入、利稅、銷售區域等有關材料。
中華老字號:標識是指歷史悠久,擁有世代傳承的產品、技藝或服務,具有鮮明的中華民族傳統文化背景和深厚的文化底蘊,取得社會廣泛認同,形成良好信譽的品牌。老字號是數百年商業和手工業競爭中留下的極品,經歷了艱苦奮斗的發家史而最終統領一行。其品牌也是人們公認的質量好的同義語。
符合以下條件的才有可能被認定為“中華老字號”:(一)擁有商標所有權或使用權;(二)品牌創立于1956年以前;(三)傳承獨特的產品、技藝或服務;(四)有傳承中華民族優秀傳統的企業文化;(五)具有中華民族特色和鮮明的地域文化特征,具有歷史價值和文化價值;(六)具有良好信譽,得到廣泛的社會認同和贊譽;(七)國內資本及港澳臺地區資本相對控股,經營狀況良好,且具有較強的可持續發展能力。“同仁堂”“全聚德”“老鳳祥”等都屬于中華老字號。
申請名牌標識,是指實物質量刪國際同類產品先進水平、在國內同類產品中處于領先地位、市場占有率和知名度居行業前列、用戶滿意程度高、具有較強市場競爭力的產品。
申請中國名牌產品稱號,應具備下列條件:(一)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產業政策的規定;(二)實物質量在同類產品中處于國內領先地位,并達到國際先進水平;市場占有率、出口創匯率、品牌知名度居國內同類產品前列;(三)年銷售額、實現利稅、工業成本費用利潤率、總資產貢獻率居本行業前列;(四)企業具有先進可靠的生產技術條件和技術裝備,技術創新、產品開發能力居行業前列;(五)產品按照采用國際標準或國外先進標準的我國標準組織生產;(六)企業具有完善的計量檢測體系和計量保證能力;(七)企業質量管理體系健全并有效運行,未出現重大質量責任事故;(八)企業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務體系,顧客滿意程度高。
著名商標:是指具有較高市場聲譽和商業價值,為相關公眾所熟知。依法被認定的注冊商標。著名商標的認定機構是省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
認定標準主要從以下幾個方面去衡量和界定:(一)該商標注冊和實際使用都必須滿三年以上(含三年);(二)該商標具有較高知名度,深受消費者(用戶)喜愛;(三)使用該商標的商品銷售量大、銷售區域廣、市場占有率較高;(四)使用該商標的商品或服務質量優良,消費者(用戶)對其投訴率低,售后服務好;(五)使用該商標的商品或服務近三年來的主要經濟指標(年銷量、銷售額或營業收入、凈利潤、稅收)在全省同行業中名列前茅;(六)該商標的廣告宣傳面廣、覆蓋地域大;(七)該商標所有人有較強的商標意識,有完善的商標管理機構和管理制度,重視商標的使用、管理和保護工作;(八)近三年商標所有人在實際使用該商標時未發生侵犯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行為;(九)該商標所核定使用的商品為出VI商品的,該商標應當在相關國家(地區)注冊,并有較廣泛的銷售區域。
訴訟中運用法律依據:
馳名商標與著名商標有許多相同之處,也存在顯著區別。主要體現在以下幾方面:(一)認定機構不同:馳名商標由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或人民法院按司法程序認定,著名商標由省工商部門認定;(--)認定標準不同:馳名商標必須是為全國相關公眾所知悉,著名商標則至少要為本省相關公眾所知悉;(三)對商標是否注冊的要求不同:馳名商標可能是注冊商標.也可能是非注冊商標,而著名商標必須是注冊商標。同時,兩者之聞也是可以相互轉化的.因為每一個商標的聲譽和知名度是隨著時間的推移或商標使用人使用情況的變化而不斷變化的,著名商標可以逐步演化成馳名商標。而馳名商標也有可能淡化成著名商標甚至是普通商標。
另外。還有一種叫“知名商標”,一般是指在本地(市)范圍內商標所有人擁有的,在市場上享有較高聲譽并為相關公眾所熟知的注冊商標。地(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負責本地(市)知名商標的認定和管理工作。
馳名商標、中華老字號、中國名牌、著名商標的認定機關和認定條件各不相同。在法律上有明確規定的只有馳名商標,其他都是部門或者地方行政機關的規定。現行的分類是:市一級工商局認定知名商標;省一級工商局認定著名商標;在發生糾紛時,國家商標局、商標評審委員會、部分中級人民法院可以認定馳名商標。只有馳名商標才能取得跨類保護。所以,馳名商標的保護力度是最大的。
相關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
第十三條為摳關公眾所熟知的商標,持有人認為其權利受到侵害時,可以,依照。本法規定請求馳名商標保護。
就相同或者類似商品申請注姍的商標是復制、摹仿或者翻譯他人耒在中國注冊的馳名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不予注冊并禁止使用。
就不相同或者不相類似商品申請注冊的商標是復制、摹仿或者翻譯他人已經在中國注冊的馳名商標,誤導公眾,致使該馳名商標注冊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損害的,不予注冊并禁止使用。
第十四條 馳名商標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作為處理涉及商標案件需要認定的事實進行認定。認定馳名商標應當考慮下列因素:
(一)相關公眾對該商標的知曉程度;
(二)該商標使用的持續時間;
(三)該商標的任何宣傳工作的持續時間、程度和地理范圍;
(四)該商標作為馳名商標受保護的記錄;
(五)該商標馳名的其他因素。
在商標注冊竄蜜、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查處商標違法案件過程中,當事人依照本法第十三條規定主張權利的,商標局根據審查、處理案件的需要。可以對商標馳名情況作出認定。
在商標爭議處理過程中,當事人依照本法第十三條規定主張權利的,商標評審委員會根據處理案件的需要,可以對商標馳名情況作出認定。
在商標民事、行政案件審理過程中,當事人依照本法第十三條規定主張權利的,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人民法院根據審理案件的需要。可以對商標馳名情況作出認定。
生產、經營者不得將“馳名商標”字樣用于商品、商品包裝或者容器上,或者用于廣告宣傳、展覽以及其他商業活動中。